兴宁A8网 发表于 2025-4-11 17:24:41

关于变更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834号)规定,结合我市价格监测工作实际,现将拟变更的相关价格定点监测单位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名单有何意见和建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序号原定点单位名称拟变更定点单位名称承担任务
1梅州金三角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夏记动物屠宰店(三鸟批发市场)广东省肉鸡批发市场价格监测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7日。联系科室:梅州市价格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42769电子邮件:mzsjgjczx@meizhou.gov.cn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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