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企业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公示名单
序号申领单位 联系人手机补贴项目吸纳就业人数金额(元)
1兴宁市城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8****491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130000
2梅州市广龙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80****010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615000
3兴宁市俊基药业有限公司182****926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2000
4兴宁市坭陂镇南站烧鸡店(个体工商户)183****0110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2000
5梅州市乐亿服饰贸易有限公司192****9439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2000
6昊铭蜻蜓科技(梅州市)有限公司136****5018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5000
7牙博仕口腔(兴宁)有限公司190****6298创业带动就业补贴615000
8梅州市嘉怡美贸易有限公司135****9388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6000
9兴宁市康德药业有限公司158****2905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2000
10梅州市润盈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35****129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718000
11梅州市合百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3****206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12000
12兴宁市优尚校外托管有限公司137****128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6000
合计47115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宇波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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