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企业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公示内容公示名单
序号申领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补贴项目吸纳就业人数金额(元)
1兴宁市新昌鞋业有限公司2010-02-10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28555.96
2广东省赐裕鞋业有限公司2019-09-26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29191.65
3兴宁立讯技术有限公司2013-11-19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9110667.61
合计23128415.22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宇波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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