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请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对以下企业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公示内容公示名单
序号申请人姓名手机号码补贴项目金额(元)备注
1何远滔191****243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5000
2林志豪139****4165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5000
3曾艳151****9502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5000
4李桐152****4663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5000
合计20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20402,联系人:邝宇波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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