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2025.6.25)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受理就业见习补贴申请,现将情况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
序号单位名称补贴项目申请补贴人数申请补贴金额(元)
1兴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就业见习补贴117820.00
1兴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就业见习补贴119440.00
二、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 三、其它问题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公示受理电话:0753-3360631,联系人:刘丹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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