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县大事记》(1973年)
1月,县业余体校列入省办业余学校编制。4月13日,撤销县革委四大组。设立县委、县革委两委办公室;县委设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员会;县革委下属恢复委、办、局、科建制。
6月26日至29日,县召开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恢复县妇女联合会。
同月,整治永和三枫河的低陂至坜跛段,缩短河道6820米,结合平整耕地,两岸农田实现自流灌溉。
7月,县革委发出《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办法》,提倡晚婚,提出农村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城市男27周岁、女24周岁以上结婚为宜。
8月6日,县举行第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
9月1日,县委连夜印发中共第十次代表大会新闻公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县基层单位举行280场大会,声讨林彪反革命集团。
同月,开展第一期“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1974年8月结束。嗣后,每年进行一期,共进行6期,至1979年4月结束。
10月,县政府投资13万元,于神光山西侧兴建火葬场。
12月,龙北钢铁厂代表在广州召开的全国劣质煤燃料技术会上介绍了白煤焦球炼铁经验。参加会议的燃化部及11省56个单位的代表到龙北钢铁厂参观。
是年,在龙田公社龙华大队发现南朝(420—589年)古墓,随葬品有罐、碗、杯、砚等7件。
同年,县鱼苗场用河蚌育珍珠成功。
同年,宁新公社联新大队辛山生产队率先试种三季稻,县盲目推广,至1977年中稻插植面积扩大至2.14万亩。后因产量低,又推迟晚造插秧时间,影响全年收成而停止推广。
本年,县毛巾厂出口方巾11万打,总值13.7万元。此为本县解放后第一种出口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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