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们纷纷到挂点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护成长”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构建平安校园。 在兴宁市第一中学,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以“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为主题,围绕电影《第二十条》情节以案释法,为450余名师生普及正当防卫相关法律知识,传授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安全事故等技巧,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善于、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授课前,彭宙还代表兴宁市检察院赠送《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你身边的检察院》法律宣传书籍等,勉励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兴宁市兴民中学、锦绣学校,检察干警围绕什么是法律、这样做“刑不刑”、见义勇为更应见义智为等方面,讲授正当防卫、聚众斗殴、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同时,法治副校长还与学校负责人就持之以恒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问题进行交流。 在兴宁市黄岭小学,检察干警从“远离欺凌、成长无忧”“防范沉迷、健康上网”“护林防火、绿满人间”三方面,结合真实案例讲授应对校园欺凌、预防网络沉迷和森林火灾等相关知识,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护能力。 青少年法治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兴宁市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将不断强化检校合作,多维度、多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携手各方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理,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文/梅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