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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条禁令!梅州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

    [复制链接] IP属地:广东省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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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3-21 20: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13日,梅州市 “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梅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 》,明确了培训主体与资质 、培训时间与时量、培训地点与场所等方面的50条禁止性事项,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外培训行为。

    《负面清单》规定,严禁无证无照、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的机构开展校外培训;严禁聘用或组织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开展校外培训活动;严禁聘用或组织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培训机构高薪挖抢学校(含高校)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严禁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等等。

    《负面清单》要求,各县 (市、 区)要认真组织宣传解读,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遵照执行,并在培训场所醒目处张贴 《负面清单》,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边实施、 边总结、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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